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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文比賽
 
 

目的
加強公眾對香港公共服務上科學與科技應用的認識。

主題
公共服務的科學與科技應用。

文章題目
題目不限,文章內容須與科學與科技,和它們在公共服務上的應用有關。按此處可參閱一些例子

參賽資格
比賽限於香港居民參加,按年齡分為兩個級別,各設有中文與英文組。每位參加者最多可提交一份中文和一份英文作品:
級別年齡
(以2006年1月1日為準)
文章長度(最長)
中文組英文組
少年13 至17 歲1,000 字1,000 字
成人18歲或以上1,500 字1,500 字

參加辦法
請於2006年9月30日(星期六)或之前提交參賽作品,收件時間以郵戳日期或電郵接收時間為準。
參加者可按此下載,或致電1878200(廣東話按1-7-5-3,普通話按2-7-5-3)透過傳真索取參加表格,填妥後連同參賽作品一并提交。

評審團
評審團由政府部門的專業人士和其他專家組成,評審準則包括參賽作品的創意、洞察力、表達能力和語文技巧等。請按此處瀏覽評審團名單

獎項
四個組別各設以下獎項:
頭獎〔各一名〕書券港幣1,000元正及獎座
二獎〔各一名〕書券港幣600元正及獎座
三獎〔各一名〕書券港幣400元正及獎座
優異獎〔各七名〕書券港幣200元正及獎狀
表揚作品〔各十名〕書券港幣100元正及獎狀

結果公佈及頒獎
請按此瀏覽比賽結果。主辦機構會另函或電郵通知得獎者。得獎者有機會獲邀請出席頒獎典禮,並與科學專家共進午膳。

其他資料
1. 參賽文章必須為參加者的原創作品,並未經公開發表。
2. 參加者的姓名不可出現於參賽作品上,而只可出現在一并提交的參加表格上。
3. 所有參賽作品將不獲發還。如有需要,請預先複印。
4. 政府公務員不得參賽,以示公允。
5. 參賽作品如發現違反版權或香港法律,主辦機構有權取消該參加者的資格及取回已頒發的獎品。
6. 評審結果以評審團之決定為準。
7. 參加者同意得獎作品的版權歸香港政府所有。
8. 參加者同意主辦機構可於其指定的媒體發表或出版得獎作品。
9. 主辦機構於收到參賽作品後約一星期,將發出電郵、傳真或信件給參加者以確認收到其作品。如有查詢,請聯絡主辦機構(電話:2926 8318、傳真:2375 3696或電郵:essay@science.gov.hk)。

邀請信
- 致學校校長信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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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最近修訂日期:2006年11月15日